签到天数: 89 天
[LV.6]常住居民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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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
368
初级会员
蓝道散人 发表于 2015-9-11 21:23 帝国是不允许在帖子与回复里面留任何联系方式的。请谅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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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Master]伴坛终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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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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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国元老
笑看风云1 发表于 2015-9-11 21:25 那你可以发信息与我吗,散人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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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7]常住居民I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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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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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会员
蓝道散人 发表于 2015-9-11 17:48 一不留神,兄弟的头像换了呀! 比原来的要好,最起码了没有“水”。
水伊寒 发表于 2015-9-11 22:47 呵呵,群里的兄弟告诉我要低调,别把自己的照片放上去!万一,哪天场子里让人认出来不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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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0]以坛为家III
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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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牌会员
蓝道散人 发表于 2015-9-11 17:55 看到小兄弟的回复我知道很高兴! 昨天晚上喝了点酒,酒后吐真言。
一笑扬 发表于 2015-9-12 21:03 有机会真要一起喝几杯!我也是酒道中人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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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9]以坛为家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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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双喜 发表于 2015-9-13 13:36 散人兄这诗兴大发起来很是惊人啊 哈哈
蓝道散人 发表于 2015-9-13 13:44 这还算不上诗歌吧,我就是随便的分一下行。
红双喜 发表于 2015-9-13 13:57 看得我都充满了淡淡的幻想...要是我也可以写几首诗..那该多霸气...哈哈
蓝道散人 发表于 2015-9-13 14:11 那是你不想写的缘故,要是写的话,肯定会写的更好。
红双喜 发表于 2015-9-13 17:00 写不出来啊....真的...
蓝道散人 发表于 2015-9-13 17:55 双喜兄弟太客气了吧,估计你可能没有太多的时间写帖子吧。
红双喜 发表于 2015-9-13 18:02 最近时间的确不多....
蓝道散人 发表于 2015-9-12 21:11 看来,我们只能相约在北京了,一醉方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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